一、现象描述:
1、水温显示为"0",但加热指示灯不亮;
2、热水器的进水口有水流出(正常情况应该是无水流的),且出水管处有水珠滴下。
3、检查发现,在热水的出口端有一个塑料盒状的东西被烧坏了。
4、用螺丝刀将损坏的部件取下后,打开盖子后发现里面是一些金属颗粒和粉末状的物体。(此物品属于易燃易爆物)
5、经查证该产品说明书上注明:"本产品的使用温度范围为-40°C80°C"。而现场测量其工作时的最高温度可达120度!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之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电器设备";同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和经营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商品负责修理更换的责任"(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以上述行为属违法行为。
二、处理结果及分析原因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进行了如下调查和分析:1、由于用户没有正确安装和使用热水器;2、在使用过程中未及时关闭电源;3、用户在使用的过程当中出现误操作;4、热水器内部配件出现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等等多种因素造成的问题,经过多次沟通与协商最终同意赔偿客户500元损失费并承担所有费用。